為加強學院本科課程評估資料規範管理,依據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學院設立8A205為評估資料存放室,評估後的資料歸檔由評估資料員負責資料的收集、形式審核、登記、歸檔和電子版資料存檔等工作。
2.形式審核主要包括材料是否齊全、課程負責人和專家簽字是否齊全、格式與裝訂是否規範等。
3.課程評估後需要收集的資料包括:會議簽到表、第一輪(校内專家)課程評估表(打分表)、第二輪(校外專家)課程評估表(打分表)、課程及專業建設咨詢會專家意見表、評估課程的自評報告和支撐材料等。
4.所有課程評估資料掃描歸檔為對應的電子文檔。
5.資料員需在每次學校課程評估結束後的15天内,完成課程評估資料的歸檔,并将評估結果告知課程評估負責人,将資料歸檔情況報告給負責評估認證的教學副院長,并完成全部的相關簽字确認。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