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工程與智能化學院課程組工作規範
(第2版)
課程組是最基層的教學管理單元,是決定教學質量的關鍵一環。為加強課程教學的管理,增進教師間的教學溝通、協調和交流,提高課程教學的教研教改水平,推進課程建設力度,提高課程教學的質量和一緻性,特制定本規範。
一、 組織原則
1.課程組
對有2個(含)以上教師開設的同一課程編号的課程設立課程組,課程組課程要求統一課程标準、統一教學大綱、統一考卷(含期末考卷、期中考卷)。
2.課程組成員
一般相對固定,随學院實情可能會有臨時調整。
3. 課程組長
1)每個課程組設組長1人,課程組長原則上由具有5年(含)以上本課程教學資曆的高級職稱教師擔任。
2)院級核心(電路分析基礎、模拟電子技術、數字電子技術、微機原理與單片機技術)課程組長由學院讨論決定;其它課程的課程組長由各系主任召集全系會議讨論決定;對各系有交叉的課程(即2個以上的系同時開設的課程),其課程組長由各系之間協商決定。
3)課程組長名單在每學期末教學任務下達後,由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決定公示後生效。
二、課程組組長職責
1.組織召開課程組會議
原則上每個月召開1次會議,開學前後和課程結束前後要開會研究教學或出卷問題。做好會議考勤、會議記錄以及會議現場拍照等工作,負責會議的總結和資料的收集。
2.組織本課程的宏觀教學事務運行,包括課程标準制定、課程教材選用、教學大綱制定、理論與實驗教學内容設計、教學方式選定、考核方式與成績評定、課程教研教改等工作。
3.組織本課程的集體備課、集體出卷(含期中考卷、期末考卷)、集體流水閱卷、統一期中考卷、考試組織(含期中考試、期末考試)等工作。
4.了解和收集學生對本課程的教學現狀評價,并組織後續的教學改進工作。
5.負責本課程的期中、期末試卷質量把關,包括試卷的題型、題量、難易度以及版面格式等,對期末考卷進行全面審查後方可在試卷文印單上簽字,再送交系主任審核簽字。
6.組織本課程教學資料的撰寫和整理,包括試卷命題計劃、文印單、考試情況分析表等。
7.組織本課程各類教研教改項目的申報,推動本課程的教學改革與課程建設。
8.院級核心課程組長參與學院本課程教學任務的協調安排。
9.完成學院臨時安排的與本課程相關的工作。
三、課程組成員職責
1. 接受課程組組長的工作安排,并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2. 按時參加課程組的澳门金莎會議。
3. 對本課程的澳门金莎積極獻言獻策。
4. 定期觀摩本課程組其他老師的課堂教學,并積極與其交流。
5. 收集整理本班學生對本課程教學的意見和建議。
6. 承擔本課程的教學改革與課程建設任務。
四、各系管理職責
1. 組織會議讨論确定各課程組長的人選問題并将結果上報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
2. 各系(副)主任要通過聽課、與學生交談、學生信息員反饋以及期中教學檢查等方式獲取的情況,督促相關課程組改進教學,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3. 對履行課程組長職責不力的老師,系主任要及時提出批評,必要時向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提出更換課程組長的人選。
4.在進行期末考卷審查時,必須先由課程組長完成試卷審核,并在課程考核命題計劃表命題人欄上簽名後,系主任方可在課程考核命題計劃表上簽名。
五、學院管理職責
1. 學院要根據期末确定的下學期課程教學任務,确定學院核心課程的課程組長人選,督促系級課程組長的人選落實。
2. 學院領導要根據聽課、督導組聽課反饋以及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反饋的信息,及時提醒相關系及課程組注意改進教學,以提高教學質量。
3. 協調确定各系之間交叉課程的課程組組長人選。
4. 因故需要更換課程組組長的,需由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通過方可生效。
本規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後續再做修改補充。
電子工程與智能化學院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