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各科研機構:
為了進一步提升我校科研平台建設水平,根據校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與《東莞理工學院科研機構管理辦法》要求,現對我校科研究機構開展考核評估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範圍
1.本次考核評估的範圍包括依托我校建設的省部級、市廳級、校級科研機構共101個。對于負責人相同,研究内容相關,一體多牌的科研機構按最高級别的機構進行考核,共65個考核單元(清單詳見附件3);
2.廣東省分布式能源系統重點實驗室、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評估2020年度業績情況;
3.其他省部級、市廳級、校級科研機構,2018年1月1日前立項的,評估2018,2019,2020年度業績情況;2018年1月1日後2020年1月1日前立項的,評估2020年度業績情況;2020年1月1日後立項的,暫不做年度業績評估。
二、評估内容
評估内容主要包括:運行情況、研發條件、科研能力、建設成效4個方面。
三、評估要求
1.由于科研機構負責人調動、離職、退休等原因,導緻無法繼續負責該科研機構工作的,由負責人或二級組織機構提出機構撤銷、機構合并、負責人變更、挂靠二級組織機構變更申請,填寫東莞理工學院科研機構重大事項變更調查統計表(附件6);
2.各科研機構根據開展科研活動的實際人員情況填寫東莞理工學院科研機構成員調查統計表(附件7),由二級組織機構審核後提交;
3.考核中涉及的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獎、學術論文、學術論著、咨詢報告、學術講座、國家發明專利等均指第一署名單位為東莞理工學院、第一署名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共同通訊作者)為機構核心成員,成果内容與機構研究方向一緻;
4.請各科研機構高度重視本次評估工作,未按要求參與此次評估科研機構将被視為評估不合格,學校将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材料提交時間要求
1.提交全部材料電子檔(附件4,5,6,7,與支持材料)(文件夾命名:考核編碼+機構名稱+負責人名-2021年科研機構評估材料電子檔)。提交科研機構評估表(附件4)、科研機構重大事項變更調查統計表(附件6)原件一式三份(需要蓋章)。
2.于2021年5月7日前提交到學院,學院嚴格審核材料,簽署意見後,于2021年5月28日前統一報送到科技處、社科處。(電子檔材料拷貝至科技處或發送huangxw@dgut.edu.cn)
五、學校評審
學校科技處、社科處将組織專家根據相關文件要求進行評估,對于評估不合格的科研機構,學校将按相關規定予以責令整改或予以撤銷,考核結果将會通知到各學院及相關部門、科研機構。
聯系人:黃小偉 電話:22862615
附件:請聯系學院科研秘書
電子工程與智能化學院
2021年4月7日